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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何在长江干流公开捕鱼真相来了

发布时间:2023/12/13 9:02:12
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生态环境日益改善。越来越多的群众自发投入到社会监管之中。11月17日,有湖北宜昌市民向极目新闻反映,有一群人在葛洲坝附近的长江江面上公开违规捕鱼。真的如此吗?经过现场调查,“违规捕鱼”的人员与船只,原来是正在渔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的科研团队。渔政部门与护渔队协助水生所科研人员完成科研捕捞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全省正在进行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作为执行此项任务的核心科研主体,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下称:水生所)获得在禁捕水域开展渔业专项捕捞的许可。他们将与渔政部门协力完成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由此获得本底资料,为国家与时俱进地科学制定、更新水生生物保护措施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生物科研监测被误认为违规捕捞11月17日下午,记者赶到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的现场,在位于三峡大坝与葛洲坝之间的长江江面上,看到了有一艘渔业船舶正在进行捕捞作业。不过,记者同时注意到,正在作业的渔船上悬挂着蓝色的旗帜,在江风的吹拂之下隐约看得到写有“综合执法”的字样。水生所科研人员在渔政部门监督下进行科研捕捞随后,记者现场联系宜昌渔政部门,被告知江面上进行捕捞作业的人员是来自水生所的科研团队,正在进行的也是对该水域鱼类资源进行科学监测的科研捕捞。很快,记者在渔政部门的帮助下登上了科研捕捞船,也看到了船体两侧分别挂起了“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的红色横幅。渔船上方悬挂的旗帜则有着“综合执法”的字样。水生所科研人员向渔政执法人员展示渔业专项捕捞许可证在船上,记者见到了正在进行下网操作和准备做相关记录的人员。“科研捕捞不是我们水生所能够独立完成的,需要得到渔政部门的支持。”现场的科研人员一边向记者展示获授的渔业专项捕捞许可证,一边介绍:“整个捕捞过程里,渔政部门、水生所、护渔队的成员全部在场,一同完成。”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全面铺开在科研人员展示的资源监测调查任务书上,记者看到了当天需要采集的淡水鱼种类、数量和时间。“每一次科研监测捕捞都必须严格按照任务书上的规定进行。”科研人员告诉记者,正在执行的捕捞和监测任务持续两天,使用的网具是符合规定要求,并向渔政部门报备下网时间,采样之后将样本送到临时实验室进行研究分析。水生所科研人员在监测点的临时实验室进行采样不过,并不是每一份样本都需要送到实验室采样、解剖和分析。“如果捕捞起水的鱼类中有国家珍稀保护种类,我们就在测量体长和体重之后马上放生。”根据介绍,在禁捕区域进行的科研捕捞会首先鉴定鱼的种类,而后测量体长、体重以及确定捕捞尾数,对于诸如铜鱼、四大家鱼等比较有代表性的长江鱼类,就会带到为每个监测点设置的临时实验室采集相关样本,采样后再交给渔政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有需要送至水生所进行研究的鱼类,就会在当地制作标本再运回武汉。水生所高欣副研究员告诉记者,在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的科研捕捞中,科研人员遵循的原则是最大限度不对鱼类产生伤害,尽最大努力减少渔业损失,能放生的就务必放生。水生所科研人员对采样进行仔细测量与长江宜昌段正在进行的科研监测捕捞一样,在全省范围内还有众多这样的水生生物资源动态监测点。记者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目前分布于长江干流、汉江干流,以及湖泊、水库等禁渔区内的动态监测点共有91个。来自当地渔政部门、护渔队的队员们正在按照要求,合法合规地进行科研捕捞,全力完成淡水鱼类的多样性普查。水生生物保护将获重要技术支撑在长江十年禁渔的政策背景之下,为什么同时要在禁渔水域特许进行科研监测捕捞?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在水生所找到了答案。11月18日,记者在水生所鱼类生态学和资源保护学科组实验室见到高欣副研究员时,他正在利用显微镜观测着淡水鱼类的耳石样本。高欣正在利用显微镜观测淡水鱼类的耳石样本“事实证明,长江‘十年禁渔’的政策实施以后,长江里的鱼类资源明显恢复,需要我们做更全面的资源监测和本底调查。”高欣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年长江上游重要支流赤水河率先开始禁渔,禁渔之后鱼类种类数量和资源量增加,鱼类种群小型化趋势得到遏制。同时,像鳤这类很少见到鱼类,在禁渔后,我们在长江湖北宜昌段的鱼类资源监测也多次发现,说明禁渔效果真的非常明显。在长江“十年禁渔”行动的进程中,正是越来越多地在长江中见到此前难见、少见的珍稀鱼类,让大家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的意义重大。中科院水生所拥有亚洲最大的淡水鱼类标本库高欣介绍,在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水生所在相关水域开展鱼类资源调查,是全国淡水鱼类多样性本底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研捕捞实现的本底调查可以帮助研究人员更加充分、及时地了解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变化趋势,由此能够为国家与时俱进地科学制定、更新水生生物保护措施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链接渔业专项(特许)捕捞许可管理严格尽管水生所因开展渔业资源、生态环保等项目,获得了在湖北省禁捕水域开展渔业专项(特许)捕捞的许可证,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的科研捕捞。科研监测捕捞采样的区域分别为:梁子湖、洪湖、鲁湖等湖泊;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等水库;长江干流(恩施、秭归、宜昌、枝江、荆州、洪湖、监利、咸宁、武汉、鄂州、黄冈、武穴)和汉江干流以及支流索子长河;神农架林区、十堰丹江口市、恩施州巴东县、宜昌市点军区、荆州市石首市、武汉市蔡甸区、黄冈市黄梅县区内的相关禁捕水域。同时,采样的时间、方式及捕捞量同样有要求。渔业专项捕捞为四季采样,每个季节每个采样点的采样天数不多于20天。采样工具为刺网、拖网,并结合科研需要设计科学合规采样工具。每个调查水域每天的捕捞量不多于20公斤。此外,科研单位在开展经批准的水生生物采集活动前,必须向当地农业农村局提交备案,并在渔业行政执法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如果采集到批准范围以外的水生生物(不包括外来物种),要立即放归原有水域,采集活动结束后要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实时提交调查报告,采集所获水产品禁止进入市场。来源:极目新闻记者:曹磊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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